本外部隐私政策(“政策”)适用于合登亚洲有限公司(“合登”或“组织”)收集、使用和披露其客户/顾客的个人数据(以下定义)。

1. 一般
1.1
本政策提供有关合登在个别客户个人数据方面的义务和政策的信息合登致力于在其运营中应用合理的努力,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本政策中规定的原则和流程应用于其运营。请花点时间阅读本政策,以便您了解和理解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目的。
1.2
合登的管理层、员工和伙伴、代理人应努力尊重为合登或代表合登收集、存储、披露和使用的所有个人数据的机密性并确保其安全。合登努力确保本组织和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收集、存储、披露和使用均应以适当的方式并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和本政策进行。
1.3
本政策补充但不取代或取代您之前可能就您的个人数据向我们提供的任何其他同意,并且您在此处的同意是对我们在法律上可能拥有的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任何权利的补充.
1.4
合登的管理层、员工和伙伴、代理人应努力尊重为合登或代表合登收集、存储、披露和使用的所有个人数据的机密性并确保其安全。合登努力确保本组织和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收集、存储、披露和使用均应以适当的方式并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和本政策进行。
1.5
就本政策而言,根据 2012 年《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2012 年第 26 号)(简称“法案”)的规定,“个人数据”是指关于个人的数据,无论是否真实可以从该数据中识别出谁;或来自组织已经或可能有权访问的数据和其他信息。此类个人数据还应指合登已经拥有的或合登未来将收集的个人数据。
2. 联系数据保护官
2.1
当你:

  • 合法地请求访问由合登拥有和控制的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
  • 对您的个人数据或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反馈;对合登的占有和控制;
  • 希望更正赫顿拥有和控制的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您可以根据本政策中规定的我们的标准程序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官(“DPO”)。我们将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同意您的请求。
2.2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合登已建立一个流程来接收和回应与该法有关的任何查询或投诉。为确保合登收到您的投诉和查询,请通过电子邮件将其发送至 DPO,电邮地址如下:dpo@huttonsgroup.com
2.3
请注意,如果您的个人数据已由第三方提供给我们(例如通过转介),您应该联系该人代表您向合登提出此类查询、投诉以及访问和更正请求。
3.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3.1
收集的个人数据类型:
作为日常活动的一部分,合登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向您收集个人数据,包括:

  • 当您在参加我们的营销活动(例如路演和研讨会)后向我们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时;
  • 当您参观我们的样板房或开放房屋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表示有兴趣预览单元时;
  • 当您想在我们的新物业发布会上预订一个单元时;
  • 当您与我们的同事或代理互动时,例如通过电话、信件、面对面会议或电子邮件;
  • 当您回复我们的一些营销材料时,例如广告、小册子、传单;
  • 当您要求我们与您联系时,将其包含在电子邮件或其他邮寄列表中;
  • 当我们的营销代表和代理联系您并回复您时;
  • 当您聘请我们的合作伙伴或代理人帮助寻找或处理房产(私人或政府组屋)的买卖时;
  • 当您聘请我们的合作伙伴或代理人寻找和交易出租物业(私人或政府组屋)时;
  • 当我们收到业务合作伙伴和第三方的推荐时,例如,您被他们推荐; 和
  • 当您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向我们提交您的个人数据时。
3.2
我们从您那里收集的个人数据类型可能包括您的: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 姓名
  • 地址
  • 性别
  • 种族
  • 出生日期/年龄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 资质
  • 职业
  • 家庭成员
  • 家庭/个人收入
  • 信用卡信息
  • 照片
  • 报税单
  • 中央公积金资料
  • 就业准证/工作许可证
3.3
请注意,HDB 或其他政府机构要求我们收集一些个人数据,以检查您是否有资格购买组屋或行政公寓。
3.4
如果您向我们提供与第三方有关的任何个人数据(例如您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信息),通过向我们提交此类信息,您向我们声明您已获得第三方同意您向我们提供出于各自的目的使用他们的个人数据。
4.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4.1
收集上文第 3.2 段所述的个人资料作以下用途:

  • 让客户了解新物业的发布或现有待售或出租的物业;
  • 跟进客户表达的购买或租赁房产的兴趣;
  • 与组屋或政府机构核实客户购买新组屋或行​​政公寓的资格;
  • 为客户在新物业发布时预订单元的申请提供服务;
  • 处理和完成销售/转售或租赁交易;
  • 当您对我们的一些营销资料(如广告、小册子、传单)作出回应时;
  • 进行财产估价(使用匿名数据); 和
  • 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使用匿名数据)。
4.2
此外,如果您作为求职者或同事或代理人的职位向我们提交申请,合登会收集您的个人数据:

  • 处理您的申请,包括招聘前检查,例如与您的资格和工作经验相关的检查;
  • 提供或获取员工推荐信并进行背景筛选/审查;
  • 收集有关您是否适合所申请职位的信息;
  • 寻求 CEA 的批准(针对员工或代理人);
  • 根据合登的要求与您沟通以遵守其政策和流程,包括出于业务连续性目的;或者
  • 与上述有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5. 披露个人资料
5.1
在不减损上述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我们还可能向以下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 伙伴
  • 开发商
  • 联合经纪人
  • 保险公司(团体保险)
  • 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
  • 政府机构(HDB、CPF)
  • 行业协会 (CEA)
  • 律师
  • 审计员
  •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顾问
  • 信用卡、借记卡和签帐卡公司、银行和其他处理支付的实体
  • 代表合登提供合登服务的任何代理人。
5.2
在发生下列任何事件时,合登也可能向上述各方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 在法律要求我们这样做的范围内;
  • 与任何法律程序或预期的法律程序有关;
  • 确立、行使或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
  • 向我们或代表我们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披露
  • 征得您的同意;或者
  • 用于灾难恢复。
5.3
在某些情况下,出于质量控制、评估以及员工管理和发展的目的,我们会记录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或查询电话号码。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同意本政策,您特此明确同意根据本政策收集、使用和披露此类个人数据。
6.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海外
6.1
您的个人数据可能由合登、其合作伙伴、关联公司、代理人和为合登在新加坡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合登将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关于传输的个人数据的数据保护规定,同时此类个人数据仍由其拥有或控制;并将确保您的个人数据的接收者受法律强制义务的约束,为您的个人数据提供与 PDPA 下的保护标准相当的保护标准。
7. 个人数据的准确性
7.1
当你:

  • 合法地请求访问由赫顿拥有和控制的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
  • 对您的个人数据或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反馈;或者
  • 希望更正合登拥有和控制的与您有关的个人数据,您可以根据本政策中规定的我们的标准程序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官(“DPO”)。我们将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同意您的请求。
  • 对于因您未能向我们更新您的个人数据的任何更改而导致您遭受的任何损害、索赔和/或伤害,合登概不负责。
  • 如果您未能告知我们您的新家庭住址,我们发送至您最后家庭住址的任何信件均应视为您已正式收到。
8. 个人资料保护
8.1
合登使用商业上合理的物理、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来保护您个人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且不会故意允许组织以外的任何人访问此数据,您或本政策中所述的除外。但是,我们无法确保或保证您传输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您应自行承担风险。特别是,合登不保证此类信息不会因违反任何合登的物理、技术或管理保障措施而被访问、更改、收集、复制、销毁、处置、披露或修改。
9. 访问和更正个人数据
9.1
根据本政策第 2.1 条,您有权:

  • 检查合登是否持有与您有关的任何个人数据,如果有,请获取此类数据的副本以及有关合登在过去一年内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方式的信息;和
  • 要求合登更正与您相关的任何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对于您的使用目的而言是不准确的。
9.2
为了满足您在第 7.1.1 条下的要求,合登保留收取合理管理费的权利。支付必要的费用后,您的请求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处理。
9.3
如果您希望验证您提交给合登的详细信息,或者如果您希望检查合登使用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方式,我们的安全程序意味着我们可能会在披露信息之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这种身份证明将采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的完整详细信息的形式。因此,您必须保证这些信息的安全,因为您将对合登为响应某人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请求而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
9.4
合登应在请求提出后 30 天内对访问或更正请求作出回应。如果合登无法在 30 天内回复,合登将在该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它能够回复请求的时间。
10. 个人数据的存储和保留
10.1
如果组织的任何合理业务或法律目的不需要个人数据,合登将尽可能合理地删除或以其他方式匿名化任何个人数据。从合登的电子、手动或其他归档系统中删除或销毁个人数据将根据我们的内部程序和其他协议进行。
11. 联系您
11.1
如果您通过同意本政策向我们提供的任何通信方式(可能包括您的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已/将列在请勿来电登记处(“DNC”)上,通过任何方式表示,您特此授予合登您明确和明确的同意,使用您提供给我们的所有通信方式与您联系,包括使用语音电话、短信、Whatsapp、彩信、传真或其他类似的通信应用程序或方法,根据第 3.4 和 3.5 段所述的目的。
12. 政策变更
12.1
合登保留根据当地法律和/或满足国际政策要求以及我们认为合理必要的任何其他目的更改本政策中包含的任何条款的权利。您应该定期查看这些条款。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您应尽快告知我们您不同意的条款。在发出此类通知之前,如果这些条款与附加条款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则在不一致的范围内以附加条款为准。
13. 管辖法律
13.1
本保单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您特此服从新加坡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4. 杂项
14.1
本政策仅适用于合登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它不包括我们提供链接的第三方网站,即使这些网站与我们的徽标是联合品牌。 合登不会与第三方网站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合登不对这些第三方网站的隐私和行为惯例负责,因此您在向这些网站披露任何个人数据之前应阅读他们自己的隐私政策。